民政局国庆节放几天假

如题所述

国庆的法定休假时间为3天,再将前后两个周末调整为一起休假,共计7天。国庆节是办理不了结婚登记的,因为工作人员都没有去上班,所以领取不了结婚证的,只能等工作日办理。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民政局相关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从2017年起国家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
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国庆节民政局放假七天,十月一日至七日,民政局没有上班办理各项业务,十月八日正常上班,可以带证件办理结婚登记。
三、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无配偶)
3.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三寸照片。新郎新娘都需要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寸照片(可当场在民政部门照)。
四、民政局的作用: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定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