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宅基地面积规定是多少?

如题所述

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四)河南省常住人口9000多万人,居中国第3位,土地面积16.7万平方千米。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建设住宅,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
1、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m2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m2。
2、人均耕地667/m2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m2。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m2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法律依据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五十三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