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分为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安徽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镇卫生院报销6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三级医院报销30%。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1、门诊补偿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报销: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可免缴费的条件
1、建档的农村贫困残疾农民;
2、由村集体进行抚养的人;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4、农村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5、其他符合免缴新农合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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