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

如题所述

河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如下: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我国法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我国法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毕乱源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社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陪拦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相关法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河南省还针对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扶持,即地方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不少于30元,记入个人账户。例如河南省政府部门在2016年推行的在62个县城提高养老金补助标准的政策。在全国和全省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158个县市区中有62个已经或计划不同程度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在19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在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实现高龄补贴全覆盖。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一条 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手态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第二条 完善缴费补贴机制,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 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增加缴费梯次补贴,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鼓励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将豫政〔2014〕84号规定的政府给予参保人员相应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调整为:
(一)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
(二)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
(三)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 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
(四)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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