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周年离职,公司不给5天年休假合理吗

本人2018年3月19日入职,2019年4月30日提出离职申请,在离职之前想将自己满一周年的5天年休假休掉,但是公司以没有年休假权利为由拒绝,这样子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没有累计工作年限的话,满了一年才开始有年休假,也就是2019年3月19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有不足五天的年休假,除下来等于3点多,小数点后舍去(不是四舍五入是全部舍去),也就是三天。又是4月30日就提出离职,也就干到5月30日?3月19日到5月30日73天,73÷365×3=0.6,还是得全部舍去,也就是一天都没有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26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以前单位工作的时间。另外,实践中对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可以不给予带薪年休假。

    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此情况年休假计算方:例如张某先后在三家公司工作了5个月、4个月、6个月,其累计工作时间为15个月,按照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标准,本年度应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张某在三家公司先后工作时间为9年、3年和6个月,按照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标准,就可休假10天。

    离职了年休假怎么算

    离职了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26
单位原因不安排年休假,可以要求按每天300%支付工资
没办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3个回答  2019-04-26
带薪年假是在满一周年之后的任意五天休息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