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把房子过户给女儿,条件是必须养父母,现在女儿不养母亲可以要回房子吗?

如题所述

你看那个条件,具体是什么呀?如果那个挑战是类似于遗嘱的一个形式,那么他肯定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他只是口头上并没有任何事件和人可以证明,除了当事人之外之外,没有别人可以证明的话,那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可以,就是随随便便要回去的,如果父亲生前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只是让他去父母养父母,然后做了一个字据,然后这种情况下,那么就可以,如果她女儿现在不痒,母亲就可以要回房子,但是也是要看情况的,如果她的母亲是特别的顽固,在他们的家里面,特别不好复眼,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可以,就是缴钱去捧着就是这就得看法官和陪审团,但是如果说是女儿的问题,那么还是得看这个是不是遗嘱的一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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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9
如果这个条件当初白纸黑字写进房产过户协议条款里了,而女儿又没有履行协议,那么父母到法院起诉,是可以轻松要回房子的。
如果这个条件当初只是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落实到文字上,也不是不能要回来,肯定是需要费些周折的。
第2个回答  2020-03-29
如果女儿接受父母房产馈赠有过养父母承诺。女儿反悔承诺不养母亲。母亲有权通过法律索回所馈赠给女儿的房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29
可以啊,完全可以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