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

如题所述

多次辱骂他人构成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寻衅滋事,追逐、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侮辱罪的追诉时效为3年。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的,可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被人多次辱骂,是构成侮辱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所述,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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