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的,可以另立合同。在交管局的系统内车辆是要有地址的,而且是唯一的;其次行驶本上要有车主姓名,也是交管局做的,也是唯一的。车辆作为财产在法律上是可以共有的,但只限于财产权力上,原则上只要是合法夫妻,车子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双方的共有财产。能做的只是通过公证来做单纯财产方面的产权认定。但是,行驶证并非完全的财产证明,也是一种法律责任界定。也就是说,当车辆出现问题的时候,如:事故、逃逸、查询等,是只可以有一个唯一对应对象的,那个人就是行驶证上的名字主人。所以,在行驶证上只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不是为了分清产权,同时也是为了便于车辆管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