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用人单位为什么与员工每年签一次合同而不是一下多签几年?

如题所述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连续二年签了二次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个人提出要求同意,不然第三年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除非用人单位企业倒闭,一般情况下业务缩减裁员的话,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将会因违法赔偿劳动者更多至2N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就应该签无固定了,即便公司不签,仍继续选择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公司还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得承担违法终止的赔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则无法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很近了,即便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诉讼期间劳动合同也会到期。这才是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真正避免的法律风险,其他方面,在双方维权能力都足够的情况下,没有区别。

单位为了控制用人机制,留着了一个空间,也就是说,当在一年合同期还末到达时,作为企业要看企业的运转情况如何,如果经营一切顺利,利润还可以,哪就继续续签该合同,万一经营情况出现问题,那就到期后可以裁员。这就是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小型企业掼用的一种手法,既不违反劳动法,又合情,合理。虽然签订一年合同期,且不是违反劳动法,即劳动法同时又规定,对用人单位仅可以续签两次劳动合同,而第三年即需签订固定期用人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可以签订两年期,然后分两次完成。连续订立二次劳动合同后,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一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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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09
首是因为用人单位他也是想要去考察这些员工,同时也想要了解这些员工是不是真的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贡献。
第2个回答  2022-06-09
劳动合同没有固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来选择和劳动者签订时间。每个单位都有这样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22-06-09
因为用人单位不确定员工会不会给公司带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