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2、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3、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5、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
6、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公益诉讼制度、
7、增加了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
8、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9、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
10、增加了事故整改的评估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