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国家税务局是云城区税收工作的主要管理机构,具有正科级全职能,受垂直领导。其主要职能包括:
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实施策略。
根据云城区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根据经济税源状况和上级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执行税收收入目标,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
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监督本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
处理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相关事宜,确保税务工作的国际协调性。
管理税收会计和统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机关的经费、建设、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以及政府采购的执行。
负责机构设置、编制和人事管理,确保组织运行的顺畅。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以及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确保税务工作的廉洁性。
规划和实施税收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和维护税务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研究税收政策,分析税收数据,跟踪税收动态,并组织税法的宣传推广。
最后,处理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区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