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的读后感一千字左右

如题所述

加西亚·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样介绍这位伟大的作家应该没问题吧。他还有一本比较有名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幅不多却贯穿全书的角色,他向命运的使者,来做一个实验,可自己也逃不过命运,依旧要受人间苦痛。书开头,主角好像空想家,疯狂,固执,有开创性,勇敢,睿智。他以各种疯狂的举动来开启了故事的序章。之后,在书的前半部分,没有死亡的人,一切安详,主角家族开始扩充,财富也开始积累,家庭环境开始变好。中间部分,家族成员变得十分多,财富开始疯狂积累,战争开始,开始死人,有些是因为战争死去,有些不是,但有的人在战争的影响下开始朝坏的方向走,有的人能保持初心,保持清醒。但家开始在累积财富的同时也开始衰落,但当时看不出迹象,可以看出迹象的是时间和孤独,开始让一些人和事发生微妙的变化。书后半部分,随着一位女人的加入,曾经欢快自由的家开始腐朽,当时革命没有胜利,但曾经自由的家庭开始变得腐朽,像是被一具巨大的棺材关了起来,埋在了土里,人们在无限的重复中却能得到安宁,人们开始在孤独中存活,居住的地方开始混乱,不像能居住的地方,像是诡异又恶心的粘液,人们在里面苟延残喘,慢慢地粉碎。书的结尾,无论多少个起伏都没能打败孤独和时间,一个城镇和城镇上的人包括城镇里最突出的家族都应召了预言,随预言消散在风里。全书结束。
生活不断在重复,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重复的生活里找到不一样的感觉,活出精彩的人生,逃离时间创造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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