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落户新政策

如题所述

天津购房落户的政策为:
1、购买的住房必须为一手新房,一次性付款,大产权。
2、必须在公安局户籍处蓝印办公室进件备案之前,拿到您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契税完税票、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4、购买的住房只能够办理自己家一户的蓝印户口,不能带上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会终身失去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资格。
5、如果和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天津买房政策、申请条件:
外地人在津买房,能够提供在天津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条件,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原先非本地居民在天津贷款购房(即外地人在天津买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按二套房贷款处理,也就是首付五成,贷款利率上浮10%。但此次新政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发放购房贷款,对一些主要面向外地购房者的新盘,造成了不小压力。
一般房贷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如下:
1、住房易贷申请条件:
(1)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2)能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
(3)具有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能力。
(4)其他要求视不同合作银行而定。
2、住房易贷申请资料:
(1)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还款能力证明,收入证明;
(4)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证明文件;
(5)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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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08
天津购房落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
此外,关于天津购房落户政策,目前暂停外地人购买滨海新区除外的商品房及二手住房。对于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和离异),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另一方面,天津本市户籍家庭不限购,但限贷,每个家庭或个人限贷2套住房,2套以上住房不得贷款购买住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抑制房地产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天津市政府提出了以下实施意见:
1. 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对于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 深化差别化住房信贷。为保障本市居民和外地在津工作人群合理住房需求,打击利用金融杠杆进行住房投机炒作,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3.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源头调控作用,加大住宅开发用地供应量,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施工上市,平衡市场供需。
4. 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合理定价,并据实进行价格申报。对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
5. 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确保新建商品住房及时上市销售。
6.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持续整顿市场秩序。
总的来说,天津购房落户政策对于购房者有诸多限制和要求,包括户籍限制、购房数量限制和购房条件等。不过这些限制措施也会因着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情况需要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