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关于做好我市8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一条 具有本市户籍、城市户口、年龄在8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按照评估后的照料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