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4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点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理论上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提出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这是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发展。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过渡性的社会
  1.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的社会。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的社会,是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的中介和桥梁。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些经济成分中,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而形成的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掌握了主要经济命脉,居于领导地位。而以农业和手工业为主体的个体经济,则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此外,还有两种经济成分是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形式。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是国家同私人资本合作的具有若干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新民主主义社会要继续向前发展,就要不断扩大国营经济,同时逐步将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逐步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
  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构成与主要矛盾。与新民主主义时期三种不同性质的主要经济成分相联系,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基本的阶级力量。因此,这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必然使中国社会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一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又有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一面,因此,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对立的对抗性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具有相同利益的非对抗性的一面。对于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革命来说,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剥削阶级是被消灭的对象,作为可以接受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力量,又是团结和改造的对象。
  4.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虽然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但社会主义的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从而为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适时地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基本内容
  (一)对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时间和方式的认识过程中国必须要走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社会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在民主革命时期已经明确。但是对于何时过渡?怎样过渡?毛泽东和党的其他领导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先搞工业化建设、再一举过渡,到建设和改造同时并举、从彻底完成民主革命起即逐步过渡的发展变化过程。
  认识之所以发生变化是因为,
  第一,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彻底完成,国内的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
  第二,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初步发展,中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即生产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增加,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一天一天加强(周恩来语)。这说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实际上已经开始了。
  (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毛泽东科学地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后经济、政治和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及发展趋势,放弃了一举过渡的最初设想,于1953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月形成关于总路线的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