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26天制,每个月上班超过260小时才有加班费和全勤奖!

我现在在东莞的一家工厂,工厂26天制,每个月上班超过260小时才有加班费和全勤奖!请问这样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有将受什么惩罚,另外到什么地方举报,我在东莞!

违反的不光是《劳动法》,还违反了《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之规定,首先你要设法取证,取得每月工作超过260小时才有加班费和全勤奖的证据,然后再确定是采用向劳动部门举报,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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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2
违法,可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但是否会因此让企业受到惩罚,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