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但是户口本上是已婚怎么办?文革时期结婚,但是没有办结婚登记,户口本上是已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请问一下您是想和其他人结婚吗?根据题目描述,您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婚姻”,即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也是合法婚姻,同样受法律保护。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如果您这种情况想要和其他人结婚的话,即便没有结婚证,也必须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清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才能再结婚。
还需要您补充一下您的具体情况,我们才能给您进一步的建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帮助的话,欢迎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 7 条:未依据民法典第 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 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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