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死后可以不火化吗

北京户口死后可以不火化吗

法律分析:从北京的规定看,火葬是必须,土葬是例外,一是市政府批准的土葬改革区可以土葬,二是少数民族风俗可以土葬。从处罚条款来看,偷偷土葬的,如被举报或发现是可以强制火葬的,如果你一定要土葬,看看下面"房山区"可以土葬的地方,不过前提要看被葬的这个人是不是当地人,以就近火葬的规定来看,死者的死亡地往往也可能决定会不会被火化。法律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条火葬地区内死者的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土葬改革区内死者的遗体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域内深葬。
第八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
对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条火葬地区内死者的遗体应当在本市内火葬场火化,禁止运往外地。
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死亡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经遗体所在区、县的民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遗体存放单位不得放行。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火葬地区内死者的遗体不实行火化,或者在公墓以外修墓立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执行办法】
3、本市行政区域内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4、本市少数民族允许土葬的仅限于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和柯尔克孜族。
【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行政区域的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窖乡、史家营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为土葬改革区,其他地区均为火葬地区。
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以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为准),死者的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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