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30
外查谈话一般都需要“短平快”,必须对谈话任务十分明确,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工作中应制定方案,报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到明确目标、明确授权,紧紧围绕审批方案谈,特别是与市管干部就某单一事项进行核实取证谈话的,不得超出审批范围。 而对具有突破性的外查谈话如与行贿人的谈话,要在内审谈话的基础上尽可能拓展,争取扩大信息量,尽可能发掘问题,同时以此检验审查调查对象问题交代的彻底性、真实性,有力支持辅助内审工作。 精通纪法,明确“谈什么”。 要加强与证据审核组的沟通,互相启发、深入研究,共同商定延伸取证的方法,在取证关键、证据要素等方面达成共识。 尽可能一步到位完成取证,避免“回炉”,努力维护纪委监委调查取证工作的严肃性。 吃透政策,明确“怎么谈”。 要把握外查谈话对象个人和涉案问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法律宣讲准备,充分预想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谈深谈透,谈到谈话对象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