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花100多万买到的“白蚁房”,房东是否有义务提前告知?

如题所述

南京女子花100多万买到的“白蚁房”,房东是有义务提前告知的。

但是有些二手房的房东,为了掩盖房屋不好的方面。在选择二手房的时候我们买房者就要睁大眼睛多观察,多考察了。

这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赵女士在中介的带领下进行看房,综合考虑后觉得房东徐某的房子性价比最高,就决定购买这套房子。 " 当时就想着赶紧住进去,根本没发现有白蚁。" 好不容易买到房子的赵女士并未留意屋内是否有异样。当年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赵女士与房东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东应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前交付房屋,并在该合同附件房屋状况说明书中载明房屋无白蚁。合同签订后,赵女士不光支付了全部房款,还支付了房屋中介费 ,过户费用 。有一天上午,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送件手续。但当天中午,赵女士发现客厅飘窗处有小虫子,但因三方均不认识是什么虫子,所以当时没有在意。在徐某离开后,邻居提醒赵女士客厅内的小虫子可能是白蚁。赵女士当场打电话联系了白蚁防治中心。经鉴定,白蚁已蔓延至卧室、客厅等房屋主要区域,判断白蚁群体应当至迟在 2017 年或更早年份侵入该户住宅中存活,蛀食程度属中等水平。

双方协商多次无果后,赵女士将徐某告上法院。赵女士认为,房东存在欺诈行为且其对此房屋有重大误解,她希望法院能撤销她与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认为,赵女士没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在出卖房屋时知晓房屋存在白蚁,因此不能认定房东存在欺诈行为。但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载明无白蚁,但屋内不光有白蚁,蛀食程度属中等水平。这与双方订立合同时认为房屋没有白蚁的认识相悖,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误解。因此,徐某应当返还购房款。且因徐某占有资金期间获得了相应利益,赵女士遭受了相应损失,因此徐某应当支付赵女士房款利息。但赵女士支付的买房中介费,是她在本次房屋买卖造成的损失。根据公平原则,应当由赵女士和房东各承担一半。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白纸黑字的约定非常重要,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相关权利义务在约定时越明确越好,千万不要怕麻烦,连合同都不看就草草签订了事,给日后维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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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9
我认为房东是有义务提前告知的买家的,从买卖双方这个层面上来说。房东必须坦白这个个房子的细节,房东也有义务说出买家意想不到的方面。否则就是侵害了买家的知情权和相关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01-19
我认为房东有义务提前告知。房东对房子质量的蓄意隐瞒,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这100多万可能就是该名女子所有的积蓄了,这样做会让人十分接受不了。而且我认为证明南京女子在购买房子前也应该好好检查,以防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第3个回答  2021-01-19
个人认为肯定房东是有义务要提前告知的,不然这些就属于一种隐瞒现象,肯定这种交易就不能算数,或者是房东要进行一定的赔偿。
第4个回答  2021-01-19
有义务,因为我们公民具有相关事情的知情权,不可以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