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退出股东身份

如题所述

股东的退出方式是,转让股权、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法定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在公司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你要想合法退出公司,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一、离开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受让股份的股东向离开的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不过,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股东之间的相互协商。如果双方能就“由谁受让股份,受让的价款是多少”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那么,股东就实现了合法的退出。如果其他人不同意,那么此办法不可行。
二、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你要看看你们供公司是否有上述三种情况出现。

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你可以公司明显陷入僵局,作为股东依法诉请解散公司。法律依据是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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