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立项?

如题所述

一、如项目条件出现变更项目单位应向发改委申请重新核准

根据《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以及福建省《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等法规的规定,项目的招标事项应当报送审批项目的主管部门核准,若项目单位需改变经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可见,在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条件出现变化后,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条件的变更情况向发改委申请重新核准。就上述案例而言,该国有企业是无权自行决定是否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原建筑公司继续施工的,而应当由向发改委申请办理相关核准手续,申请核准的内容应当包括变更后的项目条件以及是否重新招投标。在发改委做出核准决定后,该国有企业即可按照发改委的核准决定实施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在项目条件发生实质性变更的情况下应重新进行招标

本文所举案例的特殊性在于项目的地点、规模、投资额等均发生变化,且原施工合同已停止履行。在此情况下,我们认为项目条件已发生实质性变更,应重新进行招标。当然,得出该结论前,我们应该先分析讨论什么是招标条件的实质性变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重新招投标的规定:

(一)如何认定项目招标条件的实质性变更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投标报价等均属于招标项目的实质性条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也认为工程价款、工程工期以及工程质量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观点,我们认为,由于工程项目的价款、工期、质量要求、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等均属于招标项目的实质性条件,一旦该类条件发生了变更,即属于招标条件的实质性变更。最后,如不重新招标,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就本文所举案例而言,因政府已要求停止该项目建设施工,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由于双方对合同无法履行均无过错,该国有企业与建筑公司应协商解除合同,并由该国有企业对建筑公司已投入的施工成本进行补偿。因此,如果双方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由于补充协议中关于工程量、工程价款、工期、质量要求等核心内容均发生了变化,该补充协议实质上是属于双方重新协商后签订的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此情况下,这份相当于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在项目没有重新进行招标的前提下签署的,显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关于国有投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该补充协议将因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我们建议主管部门在审核此类项目时应充分注意项目条件变更是否达到实质性变更的标准,并以此作为认定是否重新招标的依据。同时,在《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类项目条件发生实质性变更涉及的重新招标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主管部门依职权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这样不仅有助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保障法定招投标项目的合法利益,而且也有助于项目单位在具体组织招投标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法定招投标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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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9
项目发生实质性重大变更时需要重新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根据该条规定,在工程量、工程款以及工期等实质性条件都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如招标人和中标人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由中标人继续施工,明显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的规定。
可见,只有通过重新招标选定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该条规定。
1、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比如项目单位、主要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立项。
2、项目在立项批文有效期结束后仍未开工,如还要继续干,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
3、其他根据经济大环境变化、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的,要视情况来看。
如果项目正常,没必要重新立项,发改委也不会给重新办。
施工变更立项的特点,程序和立项资料的编制等内容,表明了施工变更主要是各种施工条件的变化引起施工方案的变化和增加的施工临时工程,指出了判断施工变更的基本条件,施工变更立项的重点和核心内容以及资料的编制方法等,对目前人们正确认识和进行施工变更立项工作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第2个回答  2020-12-16
1、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比如项目单位、主要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立项。
2、项目在立项批文有效期结束后仍未开工,如还要继续干,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
3、其他根据经济大环境变化、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的,要视情况来看。
如果项目正常,没必要重新立项,发改委也不会给重新办。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2
建设项目只要符合国家政策,都可以立项,重新立项的前提也是需要符合国家政策.一般项目有重大变更或者立项手续过期,需要重新立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26
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比如项目单位、主要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立项。
项目在立项批文有效期结束后仍未开工,如还要继续干,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
其他根据经济大环境变化、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的,要视情况来看。
如果项目正常,没必要重新立项,发改委也不会给重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