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我签订劳务合同,领导一句话,要我不上班,也没提前通知,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们单位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领导一句让你不上班了,没有提前通知你,你应该先问领导什么意思,如果让你放假应该给你工资,如果辞退你你去人力部门咨询一下什么情况,无故辞退你你应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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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6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在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

如果员工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及出现工作上的失误的情况下,

无论用人单位以任何借口解聘员工,

都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在此情况下,

员工只要向当地劳动部门(如劳动局或劳动所等)提起仲裁,

都会获得相应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08-26
劳动合同属于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只要员工未出现劳动合同规定的可解除劳动的失误,企业不能单方面解除。
如果企业打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职工,并给予违约赔偿。根据题主描述的情况,企业明显属于违反劳动法。
员工可持劳动合同、以往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企业作出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8-26
你可以收集证据,有利于你的证据,带上这些资料去劳务局去法院告他,让他赔偿你的损失
第4个回答  2021-08-26
如果说不让你上班的话,那么肯定就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这种情况肯定更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