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武装部部长为副处级,
行政级别为:八至十一级;镇武装部部长为副科级,行政级别为:九至十三级。
武装部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
2、负责征兵工作。
3、负责当地的国防教育和
军事训练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同下具体组织实施。
4、牵头做好拥军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5、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做好民兵、地方与军事专业技术对口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武器装备、弹药和训练器材的管理工作。
7、平时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战时征集兵员,组建部队,率领民兵参战和支援前线。
8、负责学校的人民防空工作,管理好人防工作设施、器材。
9、完成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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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县武装部的部长是什么级别的?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正团职级别。
县武装部部长是正团级现役军人,军衔介于中校,上校之间。
人民武装部负责本行政区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主要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
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县武装部的总体工作方向:
1、拟制民兵军事训练计划、筹备训练器材,组织民兵军事训练和业务理论学习,完成上级部署的训练任务,检查指导基层军事训练和院校的军事训练。
2、负责
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和整顿,督促检查民兵组织落实,搞好民兵实力和预备役及地方军队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在部统一安排和地方有关部门协助下,具体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员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军民联防,负责组织民兵执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任务。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调整使用和实力统计,防止武器、弹药、装备丢失、被盗,确保安全。
4、拟制本县(市、区)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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