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CAD2008开始有的新功能,说简单点就是将以前标注样式中的全局比例现在扩大应用,使其它对象上也有一个比例的特性。
注释比例是与模型空间、布局视口和模型视图一起保存的设置。将注释性对象添加到图形中时,它们将支持当前的注释比例,根据该比例设置进行缩放,并自动以正确的大小显示在模型空间中。
将注释性对象添加到模型中之前,请设置注释比例。考虑将在其中显示注释的视口的最终比例设置。注释比例(或从模型空间打印时的打印比例)应设置为与布局中的视口(在该视口中将显示注释性对象)比例相同。例如,如果注释性对象将在比例为 1:2 的视口中显示,请将注释比例设置为 1:2。
以下对象可以为注释性对象(具有注释性特性):
——图案填充
——文字(单行和多行)
——标注
——公差
——引线和多重引线(使用 MLEADER创建)
——块
——属性
举例:我们可以新建一个文字样式,指定大小为“注释性”和图纸文字高度为3(即打印出图时文字的高度为3则我们在用这个文字样式输入多行文字时只要选定了注释比例,则模型空间里的文字尺寸会自动根据比例进行缩放,图纸文字高度为3,注释比例为1:2,则模型文字高度自动设为6。
另外可以参考下这个答案。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2220334.html?s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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