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严重是检察院说了算还是法院说了算?

如题所述

在我国,刑事案件是经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完成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所以,案件是否严重,根本上将是有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是有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是否认罪悔罪等来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在其中是依据案件事实,依照证据,依据法律来办案,最终是事实与法律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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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案件的严重是法院说了算。
判缓刑取决于法院,检察院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但是最终决定权在法院。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案件经过法院审判,做出并宣布判决结果,由法院通知当事人。检察院不能审判案件,但有对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五、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六、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一、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三、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定案是检察院的事情,但是最终根据案件性质,判案结果由法院说了算,当然,检察院也可以对判定的案件结果抗诉,但二审还是在法院手里,也就是始终还是法院说了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5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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