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增值税不计入成本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取得专用发票,增值税都是通过应交税费(进项税额)核算,不计入成本的。企业为取得某项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全部价款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采用原始价值计价的主要优点在于原始价值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同时,原始价值可以如实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企业计提折旧的依据。因此,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我国对固定资产的计价采用这种计价方法。

扩展资料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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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2
固定资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动产,也就是建筑物;另一类是动产,也就是机器设备。从2009年1月1日起,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新增值税法规定,机器设备相关的增值税,实行抵扣制度,不计入资产成本(但小轿车、游艇和摩托车等消费税项目除外)。
建筑物相关的增值税,还是不能抵扣的,还是要记入不动产成本的。比如,企业为了自行建造一栋办公楼,购买了100万元钢筋,支付增值税17万元;购买一台中央空调,价款200万元,支付增值税34万元,则这两笔增值税不得抵扣,应该计入办公楼的成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14
  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
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户肌膏可薇玖疙雪躬磨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
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1、增值税额要不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固定资产为不动产就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去。如果是非不动产则不计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法相关规定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户肌膏可薇玖疙雪躬磨税额中抵扣的第一条规定: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其中: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所以。只有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计入成本中!而其他的进项则可以抵扣!!

3、看了你的补充:机器设备肯定不属于不动产,所以之前取得的原材料进项税额是不需要转出的,安装机器领用的原材料,直接按原材料价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4、所以该在建工程最好结转至固定资产的成本为:1172500+34900=1207400
09年开始新税法规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进入成本。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如何作增值税会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的规定,企业自2009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设备,将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比如外购时,借记“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对于随固定资产购置发生的运费,在取得货物运费并经过国税、地税交稽核比对无误后,按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部分直接计入增值税“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进项税额)”,其余部分转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方法与物资采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如果购入的固定资产发生退货,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甲企业从国内乙企业采购机器设备一台给生产部门使用,专用上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0.5万元,安装费1万元,取得合法,均用银行存款支付。甲企业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51465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85350(5000×7%+85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514650
    贷:在建工程514650。
  出售转出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
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他人等都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营业外支
出”、“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货物的公允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缴
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
均视同销售货物,要征收增值税:1.委托代销;2.受托代销;3.由总机构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其设在不同县(市)的相关机构之间移送货物;4.将自产或委
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股利发放、无偿赠送。
  企业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可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计入“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2:乙公司因购货原因于2009年1月1日产生应付甲公司账款100万元,货款偿还期限为3个月。2009年4月1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
到期债务,经与甲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同意以乙公司生产吊车用作甲公司的生产经营,该设备成本6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为80万元。假设甲公司
未计提坏账准备,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价款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债权人甲公司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8000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64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000000。
......不计入

由: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
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
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这个要区别对待。
(1)现在很多生产或办公用的固定资产(设备),国家同意企业办理退税,但车辆等少数种类不能退税,对可以退税的就不应进入固定资产成本。而因纳入政府返还税金的核算,你找一下相关核算内容。
(2)构成建筑物或构筑物组成部分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等设备;是不允许退税的,这些类别的设备要计入固定资本的成本中。
你要好好查一查国税有关固定资产退税及细目的相关规定,就清楚了。
小规模纳税人计入
一般纳税人除小汽车外不计入。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4
固定资产增值税不计入成本,是指从2009年1月1日起,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始成本。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 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7-12
采购固定资产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不计入固定资产。例如购买价值3000元电脑,发票会标明金额3000元,税额510元,记账时
借:固定资产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510
贷:银行存款 3510
其中增值税510元没有计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