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理由,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一个工厂上班3个多月,因不满厂领导的管理辞职. 辞职后由于还有1个多月的工资<1000元钱左右>没有发完,要求厂里发工资时,厂里以工厂效益不好,而且厂里说其他没有辞职的员工也没有发工资,而且说要是给我发了工资其他人也要工资厂里不好办为理由...要我在厂里面集体发工资的时候才发给我(他说这个是厂里的规定).....可是我有事要回老家.不能等到厂里发工资的时候了,我要求他们发工资他门不发,说是到劳动局去告也告不到他们....(进厂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一切口头说了为准的.只是我一个人的工资)
我该怎么办呢,我还要回家呀...帮帮忙出个主意.(我在江苏.无锡)

辞职了也是要把工资清理完毕的,不能拖欠职工的工资。
即使没有签合同也不要紧,而且单位不跟你签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你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你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可,比如找工友作证,或者单位给你发工资的证明,单位的工作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你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可。
你先到劳动局去告,要求支付你的工资,劳动局一般都会责令对方支付工资的。如果对方仍然不支付,你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仲裁结果出来了,你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对于仲裁和诉讼,时间一般都比较长,因此不到最后还是不要去仲裁了,尽量跟对方协商或者通过劳动局来解决,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也只能去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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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07
协商不成,你只能到劳动监察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可以适当收集证据,如出入证、此前的工资条、录音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即可。
第2个回答  2007-01-07
我就不回答了 楼上的说的已经够好了
但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