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人没有多大事,只是左小腿骨折。当时手上带的翡翠手镯碰碎了,在现场只找到很短三小节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人没有多大事,只是左小腿骨折。当时手上带的翡翠手镯碰碎了,在现场只找到很短三小节,其它的都找不到了,由于翡翠手镯是十年前的,发票都找不到了,当时买的时候花了五万多块买的,找对方赔偿,对方不认,对方称我有保险公司你起诉,那我就起诉到法院,按法院我没有发票只能检测鉴定,检测结果显示破陨三小节都称了重量,后面显示翡翠,其它的都没有了,什么翡翠的纤维度、、、等都没显示,就盖了章,检测编号,法院根据检测报告也没办法抨估价格,随后我又找到之前卖手镯的地点能否在开张发票,对方称镯子是十年前买的发票是不可能开的,只能开张证明,当我拿着这张证明交于法院时,法院不采纳不于支持,后法院在无法抨估下,对于我戴的手镯不予支持,其它的都判了,请问我就认倒霉吗?当年我买的五万大几块,现在判了手镯一分钱拿不到,我是不是该放弃,自认倒霉?如果我继续追诉,是不是很可能还是维持原判,还有手镯要在鉴定,费用由谁付,一般鉴定费是多少钱?

第1个回答  2015-12-17
算了吧 不会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