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立案又不出裁定书.能否向人大申请监督.怎样申请

我的案子里.有两个被告.在两个区.两个法院都说立案不在自己的管辖区里.怎么办?
两个法院都不给出不立案的裁定书..怎么办..

  法院不立案又不出裁定书,可以去当地的人大常委会申诉,要求对法院不立案情况,进行监督。
  但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人大的监督会接受具体的案件审理。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通常,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是有严格程序和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1-23
各个法院的级别管辖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文件确定的。 你可以去当地的人大常委会投诉,要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不立案情况,进行个案监督.

这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
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0、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21、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22、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2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25、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1-08
据《民诉》司法解释 法院如因无管辖权而决定不受理 应当告知你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是能上诉的 如果法院发了可以去上诉 让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第3个回答  2007-01-08
向着两个区的上级人民法院及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人民法院会指定一个法院管辖的
第4个回答  2007-01-08
法院怎么这样啊,那人都不要打官司了,有几个被告在一个区的?推卸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