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达到什么条件可以办理低保户?

我妈妈与姥姥在一起生活。住的是姥爷生前留下的回迁房。我妈妈有癫痫病,为了生活出去让别人帮忙找了工作,一个月工资八百。姥姥是农村户口,每个月征地补偿费600。我妈妈一犯病就浑身抽搐,只能躺在床上。每个月工资都用来买药了。我姥姥也有病,痛风,不能碰凉水。生活真的很辛苦。想要办理低保户,为什么社区说不给办?

然后说说我同学,家里住一百多平的大房子,皇姑学区房,她爸爸一个月工资4000,她家存款很多,然后她妈妈不工作,她家却是低保户。为什么??

我妈妈是单身,她不负任何抚养费,我被判给爸爸。

沈阳农村户口办理低保要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沈阳城市户口办理低保要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

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扩展资料:

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受理申请,组织入户核查,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城市低保申请程序

1、由户主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上交所属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和就业状况进行调查评审。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表后,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由社区居委会公布第二榜名单,同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县级民政部门收到申请表后组织人员入户抽查,办理审批手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要经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公布第三榜,并由县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沈阳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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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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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制度:

  1、凡户籍在跃进街道范围内、持有非农户口、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人均收入低于210元的,可由户主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同时,要服从社区管理,按照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进行登记。

  3、申请人在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复印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主1寸照片4张、其他家庭成员照片1张。

  (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由工作单位出具工资(退休金)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下岗失业人员由社区出具介绍信,证明申请人目前所从事的职业或自谋职业类型。

  (3)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包括:下岗证、失业证、退休证、残疾证、一次性买断合同等。

  (4)有疾病的需提供市级医院出具的病历、病志复印件1份。

  (5)有抚(扶、赡)养义务人员所提供的抚(扶、赡)养费用证明1份。

  (6)有离异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1份。

  (7)一方死亡的需提供另一方死亡证明1份。

  (8)有子女上学的需提供在校证明1份.

 

  生活困难市民询问如何办理低保拨打“114”转入民政局,即刻得到“需提供家庭收入状况、本人提出申请”等有关办理程序的回答。

      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和低成本的政务信息咨询服务,沈阳市政府将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2252家的4123部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与“114”无缝连接,市民只要拨打“114”一个电话号码,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务、办事信息都可咨询和了解,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政府政务信息“一号通”。

  本解答由【谢小夫】友情提供! 若有不足之处望谅解, 希望本次解答对您有帮助!  望您能及时【采纳】,在此表示谢谢!有缘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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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居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无生活来源的;
2.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的;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形势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等在领取工资或电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养老金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申请保障金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城镇非农业户籍证明。
2.职工单位证明。
3.残疾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
4.劳动能力认定证明:因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有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认定、鉴定。
5.退休证明:退休人员提供。
6.离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7.赡养关系证明:有子女的老年人应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8.失业证明: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应提供领取失业救济证明。
9.下岗证明:下岗人员应提供劳动部门颁发的《沈阳市下岗职工就业优惠证》或半年以上不在岗工作的证明。
10.“三无”人员的定期救济审批手续。
11.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12.申请就业情况证明:由街道或区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低保人员就业认定表》等相关材料。
13.迁移证明:动迁户提供有关迁移材料。
第3个回答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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