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供料、村民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赶工费用损失而产生的费用。
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以及地震、洪涝等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引起的施工费用增加。
4、价格变化:物价上涨超过一定幅度、物资运输价格或方案发生变化等增加的费用。
5、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内容,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6、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