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2、没有固定收入:2、1 受害者能够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2、2 受害者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定型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上一年同行业、相近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每天)/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者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