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随父母下放子女政策

如题所述

您好,60年代随父母下放未返城子女政策根据国家政策通知如下: 根据民政厅《关于务农居民中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原下放时的户主、原配偶,随父母下放、现单身未婚因年老或严重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十八周岁以下的孤儿,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50元。随父母下放的子女中,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200元,60-69周岁的男性和55-69周岁的女性,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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