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的小说是以什么为线索写的?

如题所述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法国哈佛尔海港。这篇短篇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我”——若瑟夫,小时侯家里生活拮据,  “我”的叔叔于勒因为他当初行为不正,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家族遗产跑到了美洲。据说他在那里赚了钱。于勒的回信使成了“我”家的福音书。他成了全家的希望。父母梦想靠于勒发财。

在二姐举行婚礼后,全家坐船去哲尔塞岛游玩。在船上意外地发现破落的又穷又老的于勒在卖壮蛎,父母的梦想破灭了。立即惊惶地咒骂于勒,担心于勒会拖累他们,于是竭力躲避于勒!

莫泊桑通过这篇小说,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扩展资料:

小说的情节上显得相对独特,这是一个故事中的故事,但却紧紧围绕着于勒的形象来构述文章,展开情节的,而全家人到泽西岛的旅行成了文章的主体部分,也是文章的高潮,因为在这里所有的故事将出现重大的转机。

因为所谓的富翁于勒此时只是个行乞的人。就像评论家所说的,这是个发人深省的文章的结尾,展现了完全的冷漠的人际关系。当然文章的细节描写也让文章生色不少,就像文章中提到的父亲面对妻子的责备的神态:他总是张开了手摸一下额头,好像要抹去根本不存在的汗珠,并且总是一句话也不回答。

而在另一个方面,文章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以“我”的视角作为文章发展过程的见证者,更是将文章的讽刺力度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就像评论家所说的:忠实地描写精神的丑恶,比一切攻击他的话要有力得多。

于是文章就因此展现了不同的人生世相,由菲利普的容易紧张和爱慕虚荣的架子,甚至是菲利普太太两难的矛盾性格:一方面为了维持家庭的生计的勤俭,另一方面是奢望富裕的虚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我的叔叔于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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