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把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1
(1)“水域”(E1)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0-2007一级地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除去“水工建筑用地”的地类。

(2)“农林用地”(E2)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0-2007一级地类“耕地”、“园地”、“林地”与二级地类“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其中,“农村道路”指公路以外的南方宽度不小于1米、北方宽度不小于2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3)“其他非建设用地”(E9)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0-2007一级地类“其他土地”用地中的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和一级地类“草地”用地中的其他草地。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的“非建设用地”(E)按土地实际用途归入“水域”(E1)、“农林用地”(E2)和“其他非建设用地”(E9)的一种或几种。

其中农用地:

农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二调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晾晒场管护房等设施农用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田坎等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