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1895年4月17日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
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
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
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