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哪有办理离婚的

如题所述

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婚姻管理所办理离婚登记,地址浦东南路2240号3楼,联系电话:58828056(结婚)、58829805(离婚),传真号码:58827730。  

办理离婚需要提交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到男女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扩展资料:  

离婚登记程序  

(一)婚姻登记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并书写日期。  

(二)查验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要求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用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书写,任何内容有涂改的,均应当重新打印或者书写);登记员复印2份后,现场见证夫妻双方在3份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指纹、书写日期。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浦东新区民政局-浦东新区民政局(社团局)机关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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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4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地址:
地址一:合欢路2号(丁香路口)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一楼东城壕路70号
地址二:上海市惠南镇城基路2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上下班办公时间:
地址一:周一至六 上午9:00-11:00,下午 1:30-4: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二:周一、二、三、五、六全天,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公交到达交通:
地址一:乘坐惠南7路至人民西路城基路(西北新村)站下,下车步行558米;
地址二:乘坐张南专线至沪南公路(清漪园)站下,下车步行372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