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担保公司签了协议贷款,后来决定不贷了,购房合同原件在他那,要我承担50% 的服务费违约金,该怎么办啊

事情是这样的,在去之前担保公司说利息是7厘的,我觉得利息还可以就去了,去了之后他们所其中4厘作为服务费要一次性收的,而且后期我提前还款后,这笔利息钱是不退的。当时一时没考虑好就把下面这份委托书给签了,回来后考虑则个服务费太高了,就决定不贷了,第二天一早我就打电话给他们说不贷款了,但是他们说已经开始了没法终止,我在想一个晚上还能做出什么来,他们说如果终止要我承担50%的服务费,这里要好几万了,跟他们协商不行,特在这里想各位请教,这样的协议有效吗,他们扣我的购房合同有道理吗,着急,万分感谢!

银行贷款的钱贷下来没有,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贷下来,这个合同是不生效的。如果你不贷款了,说明乙方(即担保公司)没有完成代理人的委托,所以合同不成立,也就没有了服务费这种说法了。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律师事务所!我这里毕竟不是专业的,只是按照你所说的情况进行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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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8
报警解决,不行就到法院起诉,对方可能涉嫌诈骗!追问

从哪里可以看出有诈骗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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