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偷超市70多元东西被罚1500元合理吗

如题所述

不合理。
此处的罚是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行使,商家不是行政机关,无权设置处罚规定。如果公民对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现在商家自行处罚员工,员工即使不服,也无法依照法律规定寻求救济,这实际上剥夺了他们的申辩权与诉讼权,构成了对窃物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构成盗窃也要由国家司法机关来认定。商家自己直接认定员工构成盗窃,对被怀疑人的名誉权构成了侵害。况且对真正的盗窃行为,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不仅规定有处罚的方式,而且还规定有罚款的最高数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约定或者规定罚款的数额。对于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也有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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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超市员工偷超市70多元东西,超市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的行为于法无据,但盗窃70多元的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超市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2个回答  2014-11-07
当然不合理了。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