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贷款、存款、支付结算等。
银行个人业务是针对个人账户的业务,银行对个人提供的服务包括贷款、存款、支付结算等。与银行个人业务相对的是银行的对公业务,包括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单位存款、企业电子银行等。
个人存款业务包括本外币储蓄等各种存款业务和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业务。个人贷款业务是指银行为个人提供的短期和
长期借款业务。主要包括权利凭证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医疗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额度贷款等等。支付结算主要指银行依托活期存款帐户,利用结算工具,为个人客户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费、转账、汇款等结算服务,实现客户的
货币资金转移和清算。
商业银行的服务项目分为对私和对公服务,其中,对私服务分为存款服务、取款服务、转账汇款服务、个人贷款、
借记卡发行和管理维护服务、信用卡或
贷记卡发行和管理维护服务、外汇服务、个人电子银行、便利服务、证券代理、资产推介、
投资理财服务、高端客户服务区;对公服务分为企业电子银行、存款业务、取款业务、转账汇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资金清算业务、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
拓展资料
关于银行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