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如题所述

失信人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如果是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可以注册公司担任股东。并且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快到偿还期还没有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此外,因为贪污贿赂等判刑,执行期满之后还没有超过五年的,也不可以当法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外,法人不等于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公司。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一、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的内容如下: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三、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方面将受到限制
1、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价的出行方式,甚至会被限制出国。
2、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自己在经营生意,非单位员工的话,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用于办公。
总而言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等的情形会被人等为是失信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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