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及保全。

如题所述

【答案】: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持票人合法取得票据上全部权利的行为。持票人可行使的票据权利有两种: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权利的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其中原始取得又可分为创设取得和善意取得。所谓创设取得,是指受款人依出票人签发票据的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受款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对价后,从无正当处分票据权利的人处取得票据权利。构成善意取得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所谓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自有正当处分票据权利的人处,依交付或背书和交付程序受让票据而取得票据权利。
(2)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的行为。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应按票据上所规定(若票据上未规定则按法定)的行使地点和时间以及程序进行,否则,其行为不发生效力。
(3) 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而作出的诸如申请中断时效或作成拒绝证书等,以保全票据的付款请求权或追索权的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