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是指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所有权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权将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以及这些组织或财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全体公民或某一集体所有转变为个别私人所有的行为及其过程。
私有化的过程应该是一个符合逻辑、符合理性原则、符合法理和符合法定程序的,即从是否进行私有化的决策开始到怎样进行私有化的每一个具体步骤都应该是合理的、合法的,并能够得到拟进行私有化的企业的全体(至少应是绝大多数)投留着否定非法私有化的一切行为和私有化结果以及依法恢复企业组织、收回公有企业的原有财产的权利-按照马克思的话来概括就是“剥夺剥夺者”。
扩展资料
私有化这一定义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值得讨论的错误和问题:
1、实施主体
该定义并未明确指出法定的私有化主体是谁,这就为非法定的、非所有权人对公有企业和公有资产进行私有化提供了一个法律空子,从而让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
从俄罗斯私有化实施的结果来看,合法的私有化实施主体(人民)在俄罗斯的整个私有化运动中失去了包括决策权和处置权在内的一切财产权利,而越俎代庖者就是政府官员和公有企业中对企业及其财产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管理者。
2、接受空泛
该定义中所规定的接受主体为“公民和法人”,而没有规定为符合正义原则的、具体的接受主体。因此,这种规定也给个别具有俄罗斯公民身份的官员和其他政治投机分子甚至给外国资本家钻空子提供了机会。
从俄罗斯私有化运动的结果可以看到,俄罗斯的公有财产基本上都落入了当年的政府官员、原公有企业的管理者这些政治投机分子和社会上的商业投机分子手中。这种结果为俄罗斯的社会问题埋下了永久的祸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有化
就是说由本来不是自己的转变成自己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私有化是什么?
上市公司私有化,是指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收购建议者所发动的收购活动,目的是要全数买回小股东手上的股份,买回后撤销这家公司的上市资格,变为大股东本身的私有公司,即退市。
这是资本市场一类特殊的并购操作,它与其他并购操作的最大区别就是它的目标是使被收购上市公司下市,由公众公司变为私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