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有哪几种?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有哪几种?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相关内容纳入条例。

    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充分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该章依次对“以权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权色交易”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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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栏近期将刊发学习解读《条例》精神,本期推出专题学习之六——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下)
  本章条款依次对以下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
  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权色交易等行为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04
国务院日前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主要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
条例还同时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