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没立案的事,派出所.我方再没有接到对方的任何要求或投诉,现在对方提出经济赔偿法律是否支持?

8年前没立案的事,派出所.我方再没有接到对方的任何要求或投诉,现在对方提出经济赔偿法律是否支持?
现在派出所找我,说对方自己当时做了鉴定为轻伤,对方要求赔偿。其后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我都不知道,全部由单位处理的,我也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也没人告诉我处理结果。现在派出所又来找我,我要付什么样的责任呢?

对方提出经济赔偿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一般民事诉讼时效只有2年。您现在马上到单位咨询当时的处理结果,应该有行政处罚单的。轻伤应该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您在刑法上也不会再追究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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