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怎么留底做账

如题所述

一、电子发票的合法使用与留底
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单位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1. 接收的电子发票必须是合法且真实的。
2. 电子发票的传输和存储必须安全可靠,任何篡改都能及时发现。
3. 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应能准确、完整、有效地接收和读取电子发票数据,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系统还应能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格式输出电子发票及发票信息,并设有必要的审签程序,以防止电子发票重复入账。
4. 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和管理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二、电子专票的使用与留底
如果单位采用电子专票进行报销、入账,且财务信息系统能导出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规定的电子归档格式,那么电子专票可以不打印和保存纸质件,而与其他电子会计记账凭证一起归档保存。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单位采用电子专票纸质打印件进行报销、入账的,电子专票应当与其纸质打印件一并交由会计档案人员保存。
三、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的使用要求
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四、纸质专票的特殊需求
为了保障受票方的权益,如果部分受票方因自身管理需要仍需使用纸质专票,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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