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又修改了吗
追答一直是每天8小时啊。
追问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4小时我不太理解
到底是40还是44
追答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已经被《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周五工作制所取代。
2、每天工作12小时,做2休1,已远远超过现行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3、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或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适当加班,但同时必须遵循《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
我都没听说过每周工作44小时的。
超出的部分,公司是要付钱的。
追问每日工作8小时就是等于双休对吗
追答不一定。这个没家公司都不一样。劳动法那个并不是强制的。公司可以灵活掌握。
数据上看,每日8小时。就是双休。
追问我找工作时应该严格按照这个去和用人单位约定好吗?会不会引起反感,觉得我懒或挑剔什么的
追答这个你要求也没用。一般的话,超出的部分是算加班的。会付钱的。不过一开始就提要求是会被反感的。也许都不会雇佣你了。
只要是正规公司,都是一天8小时。一周40小时。双休的。
追问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