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要求: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可单独组建党组织。
程序介绍:
(一)申请成立党支部报送材料包括: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2)支部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
(3)支部党员花名册;
(4)企业简介;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三)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四)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五)上级党组织批复。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扩展资料
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设立: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条件成熟的,都应当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人、100人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要以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为单位,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或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组建行业性党组织。
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及时单独组建党组织。还应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在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就近、就地建立党组织。要发挥党员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站“孵化器”的作用,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其一,向上级党委写出书面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说明本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要设立党委的理由,说明计划下设总支、支部数量和党委委员的人数;
其二,接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考察。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到新成立或拟调整组织设置的单位的请示报告后,要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的人选是否具备条件,班子的人员构成是否合理;
其三,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党委会审查申请单位的情况是否属实,讨论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总支、支部以及委员人数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四,上级党委下发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的批文。批文内容包括:组织设置形式,党委组成名额;
其五,申请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
其六,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
其七,经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开展工作。
扩展资料
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的条件:
一是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理解和重视党建工作。
二是有合适的党务工作者。三是符合基层党委的党员数量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10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若干人,除书记、副书记外,一般应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至5年。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党委。
三、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的原则: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应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工作需要。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是为了完成党的工作任务而设立的;
其二,党员数量达到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委;
其三,党内民主选举。党委必须由全体党员代表选举产生,必须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和党员代表有权实施监督,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会议有权改选和撤换;
其四,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委必须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设立,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设立,不能开展工作。
参考资料: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如何设立?条件有哪些?_河北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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