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原先在发改局信息中心干临时工11年,今年信息中心撤销,成立信息产业局与经贸局合并为经信局,在信息中心期间开始时签订过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且工资有几年的拖欠30%,改制后,发改局说与他们没关系,请问我同学是现在何去何从,所欠工资和保险谁来买单?如果我同学现在提出辞职的话,所欠工资和保险给予补偿吗?还有一年工龄带一个月工资的问题,能给予补偿吗?谢谢!